这数据很夸张:在皇马短时间内就已有7场联赛单场“创造5+次机会”(通常指关键传球/传出形成射门的传球,含助攻),已经追平他在巴黎多年的总数,说明:
需要我把这7场的对手与关键传球数逐场列一下,或解释一下统计口径(Opta/StatsBomb对“机会”和“关键传球”的定义差异)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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